法幣
虛擬幣
"" 沒有結果
找不到符合您搜索條件的任何內容。請使用其他關鍵詞再試一次。
中國四川法院審理利用虛擬幣倒賣外匯案,涉案金額超2億元
BlockBeats 消息,7 月 30 日,2020 年至 2021 年,被告人萬某園、陳某文、黃某圓以營利為目的,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外進行非法買賣外匯活動。其中,被告人萬某園負責聯系需要美元的客戶,并通過陳某文聯系黃某圓,將相應的人民幣或使用人民幣購買的 USDT(虛擬貨幣泰達幣)轉給黃某圓提供的人民幣收款賬戶或 USDT 收幣地址。黃某圓利用自己控制的兩家香港公司賬戶,在網上轉美元給陳某文提供的收款公司賬戶,并將美元轉款「水單」(匯款憑證)發送給陳某文。客戶在交易談妥或收到美元后將購買美元的人民幣轉到萬某園提供的銀行賬戶,或與萬某園通過貨款結算等方式支付人民幣,最終完成交易。經會計師事務所清理,在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期間,萬某園、陳某文采取上述方式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外進行非法買賣外匯活動,收取客戶用于購買美元的人民幣共計 2.3404 億元。
該案最初由四川省樂山市沐川縣人民法院受理,該院認為該案涉及以虛擬貨幣為媒介買賣外匯行為性質的認定問題,因不同地區對虛擬貨幣合法性認識存在差異,實踐中對該種行為性質的認定存在分歧;同時,該案其中一名被告人為香港居民,被告人多次利用虛擬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不同幣種間劃轉謀取利益。考慮到該案情形在轄區內屬于新類型,社會關注度高,據此,報請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級管轄。
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作出(2023)川 11 刑初 24 號判決: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外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通過「外匯—虛擬貨幣—人民幣」的方式,以虛擬貨幣為交易媒介,實現人民幣與美元的價值轉換,變相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其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萬某園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四萬元。萬某園還涉及其他犯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四萬元。被告人黃某圓、陳某文犯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一萬元、二十五萬元。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服判息訴,檢察院未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紅星新聞)
- 喜歡使用社交軟體關注?關注我們的 Twitter,或者加入 Telegram!
- 想關注最新資訊? 下載CoinCarp App吧
- 有新聞需要爆料,官方公告需要發布? 來給我們發郵件吧![email protected]
Tiger Research:2026 年加密貨幣市場的十大轉變
Hotcoin Research | 狂熱、踩踏與重構:監管松綁與機構入場下的 2025 年加密市場復盤與 2026 年前瞻
流動性退潮:解密圣誕行情與 2026 年市場結構轉向 Hotcoin Research | 2025 年 12 月 22 日-26 日
LIT(Lighter)項目報告